乐和乐都佤族风情演艺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购计划编号:2019-02
招标项目名称:重庆乐和乐都佤族风情演艺项目
采购人:重庆市乐和乐都旅游有限公司
二0一九年四月
投标邀请书
重庆市乐和乐都旅游有限公司根据企业经营规划制定的采购计划,对重庆市乐和乐都佤族风情演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重庆市乐和乐都佤族风情演艺项目为2019年5月-2020年4月乐和乐都佤族风情演出服务,本次招标内容为乐和乐都佤族风情演艺。服务内容资料由以下内容组成:
1、演艺服务:
组织佤族风情演艺团队(6人)到重庆市乐和乐都公司进行驻场演出,参与景区开园迎宾演出、路秀演出、花车大巡游演出等演出工作,具体演出形式根据乐和乐都公司统一安排。
2、人员及资料要求:
提供的演艺人员的个人资料:身份证件、个人照片、团队演出视频等。
二、招标报价
投标方报价应采取月结费用方案,并注明费用相关组成内容。所报费用应包括合同书格式约定的相关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必须达到:在国内注册办公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优先考虑:在国内主题公园有合作的演艺公司。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乐和乐都旅游有限公司领取或在重庆市乐和乐都旅游有限公司网(http:// www.leheledu.com)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5日12:30时结束。
(三)投标标书应包含:
1、投标单位盖章的投标报价表,演艺人员资料等材料;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年审记录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盖章的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受委托人的有效授权委托书(须含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单位的有效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按时递交投标文件;
(五)投标地点:重庆市乐和乐都旅游有限公司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5月5日12:30
(七)开标时间:2019年5月上旬,以乐和乐都公司公布时间为准。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有关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同一分包的项目,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
3、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乐和乐都旅游有限公司网(http:// www.leheledu.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重庆市乐和乐都旅游有限公司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5、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项目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含:人工费、保险费、税费等费用,签证费及交通费用可另项注明。
2、付款方式
本项目付款方式:按月度支付服务费用。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同等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纠纷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差旅费等。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重庆市乐和乐都旅游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涛
电 话:18623352588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凤龙场
附:乐和乐都佤族演员报价单(模板)
乐和乐都佤族演员报价单
名称 |
人数 |
单价(人/月) |
总金额/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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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报销一次往返的交通费用,按汽车,火车硬卧标准。 2、为演员提供免费食宿(每天提供一顿午餐),水电费按照甲方员工采用的标准给予补助,水电费超出费用由乙方自行自付。 3、参与景区开园迎宾演出、路秀演出、花车大巡游演出等演出工作,具体演出形式根据乐和乐都公司统一安排。 |
单位名称:xxxxxxx
Xx年xx月xx日